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士官長年薪108萬,不曉得怎麼搞得負債累累,來找我貸款,評估他的薪資相當多,足以負擔還款付息,所以貸給他30萬,但要求加保一保證人,士官長找來學弟中士當保證人。中士學弟年薪80幾萬也是很好的薪資,這件貸款案很安全。

不料士官長把錢不曉得又用到哪裡去了?竟然又慫恿學弟以學弟的名義向我的同事申請貸款,並且學長自己當保證人,同事一時不查,又給他貸了30萬。後來得悉後來這筆30萬也是學長拿去用的。

錢已經到他手上多說無益,只能道德勸說必須依約繳款。奈何繳款日到了,學長竟然沒有繳款,只好依規定通知,並且通知學弟,學弟也無奈,只能轉而要求學長不要害了他。

情況其實還不會很糟,評估學長的負債大概400多萬,以他的年薪108萬來償還可能5~7年左右就可以慢慢還清。但是學長似乎不曉得利害關係,一旦不繳款進入法催程序,部隊可能會要求他退伍,試想退伍到了外面社會去哪裡找百萬年薪的工作?

而且債務催收一路跟著也很難找工作,繼續留在部隊是最好的解決方案。況且還有學弟也會一樣被強退,一個大好青年被債務逼著,未來生活可能不會太好過。

經過一連串的勸說說明利害關係,士官長似乎有所理解,決定設法先依約繳款,再設法調整債務讓收入與支出稍作平衡。

面對問題是解決問題最重要的態度,或許在部隊比較沒有經驗,對債務的影響思考不夠,對利害關係也不慎了解,容易造成錯誤判斷。有事還是應該多請教有經驗的長者或像我們這樣的專業人士,也許情況不會弄到那麼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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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林文升 老銀行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